近日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《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提出面向高校毕业生、农民工、退役军人、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,分型分类提供创业支持保障,促进创业带动就业。
就业是民生之本,创业是就业之源。当前,创业活动在促进就业、缓解就业压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此次《意见》的出台,旨在着力构建“创业培训、创业服务、创业孵化、创业活动”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,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,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,为促进高质量发展、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“硬核支持”。
当前,创业项目同质化严重,市场竞争激烈,创业成功率和可持续性有待提高。特别是随着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和未来产业的布局建设,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。对此,《意见》从优化创业培训、完善创业服务、夯实创业孵化、组织创业活动,加强政策扶持等方面精准施策、统筹推进,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“组合拳”。无论是创新“技能+创业”“劳务品牌+创业”等培训模式,提升创业者能力素质,还是建好用好全国中小企业服务“一张网”,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、技术、服务等“一站式”服务,抑或是讲好创业故事,弘扬创业精神,激励更多劳动者敢创业、创成业,引导全社会理解、关心和支持创业……一项项有力度、有温度的扶持创业举措,不仅强化了创业服务保障,更拓宽了创业渠道,必将助力全社会创业进一步热起来、兴起来、强起来。
优化服务是创业支持体系的重要环节,必须精准对焦、有的放矢,特别是要对急需创业的人群进行针对性的扶持。此次《意见》的一大亮点,就是重点面向高校毕业生、农民工、退役军人、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,提供了分层分类的创业支持,致力于培育更多的创业主体,推动高质量发展。譬如,针对青年学生,将结合举办大学生创新大赛等活动,推动高校把创新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,强化校企、校地合作,引导青年学生正确认识、理性参与、充分准备创业行动。在金融扶持上,对符合条件创业主体招用就业困难人员、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。从中可以看到,因人而异、分类施策,助推实现创业服务的“精准滴灌”,必将助力重点群体创业者突破瓶颈,实现创业梦想。
创业兴、就业好、生活美。面向未来,《意见》中各项举措的全面实施,必将助力更多创业项目落地生根、蓬勃发展,让更多有意愿的劳动者敢创业、能创业、创成业,真正在创业中实现“梦想花开”。
(大江时评特约评论员 江新华)